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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农村土地改革有啥好消息 土地改革开始的标志

2018农村土地改革有啥好消息土地改革开始的标志

十八界三中全会土地改革内容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土地改革有哪些亮点?

11月12日,新华社发布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公报引起全球关注,是因为全球经济增长最快、人口最多的大国,未来到底向什么方向前进,经济是否能够在改革与稳定间取得平衡,既关系国人福祉,也关系全球未来的发展方向。

  此次公报围绕经济改革,有三大亮点。

  第一,经济体制改革是重点。公报强调了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强调了法律规范的重大意义。公报指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从这一圆心出发,未来中国的自然资源、人力资源、金融资源,都会向市场化的目标前行。不少人疑惑未来房地产市场为什么没有着墨,相信会有细则出台,既然由市场主导,政府通过税收与货币改革激励机制,远离市场定价机制,做好保障房供应,其他的交由市场选择。

  市场导向必然牵涉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市场剥离就是题中应有之义。行政体制改革,打破交易壁垒,不仅国内的壁垒要打破,国际国内要同步开放,此次全会提及自贸区,指出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必须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以开放促改革。要放宽投资准入,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扩大内陆沿边开放。上海自贸区的意义再次提升,这是中国经济开放的前沿,也是政府进行负面清单管理、向市场放权的尝试,而在自贸区中的公平规则,将由更具尊严的法律进行底线保障。

  在市场化的同时,学习改革开放前30年的经验,以开放促改革,国内游戏规则与国外规则、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衔接,自贸区等试验田再次担负重任。

  随着政府逐渐远离市场,审批项目的减少,以及对公务员的监管更加严厉,鼓励创业与创新,是未来经济发展的主基调。

  第二,城镇化与土地制度改革值得期待。“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被许多人误解,以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指的就是小产权房入市,导致最近某些城市的小产权房价格飙升。这种理解十分有害,如公报所说,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

  赋予农民财产权再次被强调,指的是农民拥有公平享受土地溢价的权利,无论何种方式,农民的财产权不应该被剥夺,而应该成为城镇化过程中农民的第一桶金,完成城乡对接过程中的平稳过渡。农民不再是牺牲者,而是公平的博弈者,通过财产权支付城镇化的成本,未来土地确权、乡村经营用地的入市、房地产金融,值得期待。

  第三,财税体制将有重大改革,“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改革空间十分巨大,房产税等均涵盖其中。无论如何,两次税改已现雏形,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责权利对等是关键,权力有收有放,财权与事权匹配。

  不得不提的是,对于至关重要的金融市场,公报提及“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还将推进,但在技术性极强、风险度极高的金融市场,到底选择什么样的改革模式,才符合中国现实,有待各方智慧。

  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法治市场,公平市场,成为未来十年的主基调,让我们拭目以待,共同出力,期待到2020年这一关键时点,中国经济能够跨越城乡二元、汇率浮动诸个难关。

文章出处:Www.jie08/news/zcfgui/11131174.html

1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我国土地改革有哪些主要论述 你认为将对我国有何影响和作用?

 (1)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2)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

  (3)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现在农村土地改革,改了哪些、有些什么新政策?

目前改革的关键是:找到一个途径,既能保证土地所有权国家所有,又能让农村承包继续下去,还要盘活农村土地资产,让农民在改革的过程中得到实惠

我们需要坚持以下几点:

1: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即公有制(不能回到国民党时期、封建社会等时期的土私有制的状态)

2:不能让农民失去土地,名义上土地地所有权归国家(我们暂且叫:最高级别所有权,国家可以凭此征地修建城市或国家需要的建筑物等),但实际上的所有权归农民所有(我们暂且叫二级所有权,也就是代表国家成为土地的所有者)。就算该土的使用权出卖后,农民可以收回其使用权。这一条是改革的关键所在。要保证农民的利益,否则如何保农民在失去土地后不成为失业者?(他们没有技术,不能可能一辈子在城市里打工上班,出卖土地的哪一点点钱也不够他们使用多久,如果不保证这一点,也就是说,失去土地的农民不保证他们的后顾之忧,他们最后的结果就是沦为奴隶,成为讫丐!成为永远的被剥削者!!)

这一点是新一轮农村改革的关键之关键所在!!!!

3:该土地使用权可以卖买,由于2的原因,农民永远就不会失去土地,成为无地农民,最后变成土地的奴隶。

4:对于能集约开发的土地,其实其使用权的买卖好实现,先把土地归为集体,让集体代表现在的农村承包户进行使用权的买卖,而山区地方的使用权因为不能集约开发,单独的一个农户出卖使用权的可能性就较低,在改革时应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