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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关于孝顺的观点暨对传统糟粕之反驳? 关于孝的反面事例

我的关于孝顺的观点暨对传统糟粕之反驳?关于孝的反面事例

我们这个政治老师为啥说 孝是传统文化中的糟粕

客观来说的话是对的,不过谁能那么客观?孝也是一种美德,就像帮助别人一样。不过什么愚孝愚忠啊,没有脑子的,不带脑子的,不理智的,那些就是糟粕。

棍棒之下出孝子就此写一篇驳论文陈述自己的见解批驳错误的说法

严师出高徒,棍棒出孝子。很多中国的家长都会认同棍棒教育,他们认为,“打是亲,骂是爱”,信奉“不打不成器”的教条。不可否认,棍棒教育下很多孩子都“听话”了,只是这表面的听话并没有培养出多少孝子,棍棒底下,孩子的成长心理反而受到了伤害。

  错误的教育方式对孩子的成长没有好处,而且给孩子的成长带来很大的负面作用。大多数孩子都希望在家庭教育中得到父母更多的关爱,而不是打骂。在素质教育已经深入人心的今天,棍棒教育理应推出历史的舞台了。但很遗憾,生活中我们还随处可见棍棒教育的例子。

  有天晚上在某家餐厅里,我忍不住注意起左侧桌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和她的父母。这个小女孩看起来很吵闹而且任性,不但如此,她对服务生讲话的态度也很不客气:“我要的是红色的果冻,不是绿色的,你这个白痴!”小女孩的母亲并未对女儿粗鲁的态度提出纠正,甚至有点乐在其中的模样。然而,乐趣毕竟只是暂时的,这位妈妈的耐性逐渐消失。后来,这个小女孩在杯垫上着色,画到一半粉笔断了,她开始哭叫起来,这位妈妈终于失去耐性,她一边高声斥责,一边开始打女儿屁股,“闭嘴!我叫你闭嘴听到没?”

  诸如此类的场面,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尽管上演的地点通常不在公众场合。碰到这样的情况时,小孩子通常会觉得无能为力,敢怒不敢言。他不但学不到父母希望教给他的“道理”,反而可能感到一头雾水:我到底哪里做错了?

  小孩受到这样的对待,除了深感挫折,有时候还会产生一股巨大的愤怒:要是我块头跟你一样大,我一定会马上反击。你等着瞧好了,有一天我一定会把这笔账讨回来的……但是在此刻,由于她年纪还小,几乎没有选择的余地。她打不赢妈妈,也不可能收拾行李走人。可悲的是,她却可以做一件事:将父母所传递的负面信息内化,开始相信自己真的是个坏人。而且,她也可能将父母所发泄出来的部分怒气转移到自己身上,变得闷闷不乐、郁郁寡欢;事实上,弗洛伊德很早以前就已经说过,忧郁是“愤怒转而向内的结果”。除此之外,这个孩子也从父母身上学到了如何迁怒于人。代代相传的恶性循环从此产生。

  萨提亚有句经典的名言:“孩子没有问题,如果孩子有问题,那一定是父母的问题”。我国也有句俗话叫“有其父必有其子”,孩子成为什么样的人,基本都是家庭教育塑造出来的,父母的言行与行为方式对孩子有重要影响,孩子的处事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父母的影子。因此,合理健康的教育方式对孩子的成长才是好的,棍棒下的教育不是讲道理的教育,培养不出真正的孝子。

 

语文微写作:传统观念中,“孝顺”是指“孝敬父母、顺从父母”请你对此观点发表自己的看法。不超过150字

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早在春秋时期的孔子就有很多关于孝顺父母的语录,一个人是否孝顺父母,也是衡量他的品德是否高尚的一个标准。我认为:孝顺父母首先要孝敬父母,父母从小把我们培养大,教给我们做人的道理、做事的方法,我们应该去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其次我认为父母做的对的事,我们可以顺从,但父母做的不对的事,我们要改正做法,这才是孝顺父母的真正体现。

传统孝道淡化是道德缺失观点

孝亲观是我国传统文化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它始终贯穿着中国历史发展的全过程。关于孝亲观,许多学者都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其中孝道是大多数学者热衷研究的问题。《说文解字》中提到“善事父母者,从‘老’者,从‘子’,子承老也”。说的是子女对父母要善言善行,其中主要观点是“善事父母”,这也是许多学者在这一问题上的共鸣。本文主在提倡、弘扬中国优秀传统孝亲观的基础上,通过“亲人诉讼”这一普遍社会现象来分析中国传统孝亲观逐渐趋于淡化的原因。并且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传统孝亲观淡化这一现状进行分析。随之得出本文的主要观点——在重视人伦的同时亦要尊重法律,做到二者有机结合,从而达到构建和谐家庭的目的。 关键词 传统孝亲观 重视人伦 尊重法律 一、传统孝亲观的概述 (一)传统孝亲观的释义 孝亲观是家庭伦理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历经几千年的家庭生活总结出来的生活规则,经过不断的发展与演变就形成了相对固定的孝亲观念。孝道观念则是孝亲观念中最核心部分,人们在孝亲观中更看重的也是孝道观念。单从字面意思来看,孝亲观就是以家庭为主的一种孝道观念及亲人之间融洽相处、家庭和睦的生活观念。《礼记·丧服小记》中提到“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人道之大者也”。 从这一观点中可以看出当时的社会对“孝亲”二字地位的一个肯定,这也从正面表达出“尊尊、亲亲”乃孝亲观所囊括的内容之一。 (二)传统孝亲观的主要内容 孝作为百善之先,百德之首。孝敬父母是一个人活在世上最基本、最人之常情的义务。 《礼记·曲礼上 》中提到“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清,昏定而晨省”。 这也表明供养父母不仅仅表示要赡养父母,还要好好照顾父母,尊敬父母。《孝经》写道“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 我国传统孝道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实践中始终保持着一种“由内而外”的现象。 孝道的“由内而外”是指从子女孝顺父母(包括祖父母等内亲)推至外祖父母及叔伯、姑母等至亲之人,并且可以推至普天之下所有的老者和长辈。孟子也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这也说明孟子提倡不仅仅要敬爱自己的父母长辈,同时也要将敬爱融入到其他人的身上,不仅是要疼爱自己的晚辈,也要疼爱别人的晚辈。 2.顺从父母,谏诤父母: 作为子女要顺从父母,不要针对父母,还要敢于劝谏父母,要柔和地指出父母做得不正确的地方。《礼记·祭统》记载:“孝者,畜也;顺于道,不逆与人,是之谓畜”。 此处的“畜”指的是顺从的意思。表达既然要孝顺父母,那首先就要做到顺从父母。《礼记·内则》也提道“父母有过,不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孰谏?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怒,起敬起孝”。 3.独善其身,扬显父母: 孝顺父母,首先要保重自己的身体。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先考虑父母,让父母感到光荣。《孝经·开宗名义章》指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对于这句话,《礼记·祭义》解释:“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之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 身体是父母给的,那么做毁坏身体的事情就等于是毁坏父母的身体一样,谁还敢做出毁坏自己身体的事情来?否则,视为不孝。 4.丧葬父母,祭祀父母: 《中庸》提道:“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 要把侍奉死者当作侍奉生者度上导致了孩子们的成年但不成熟的性格。新型的家庭结构模式导致越来越严重的家庭问题,其中尤以“养老”问题最为严重,现代社会因养老问题使亲人之间对簿公堂的事情已经不是新鲜话题。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我国颁布了一系列养老、扶贫政策,社会保障制度也趋于完善。然而,现在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仍存在不足与漏洞,甚至难以落实到实处,对此我们不得不面临由此而导致的伦理道德缺失问题。 3.价值的多元化: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与外界接触的机会越来越多,西方文化思想传入我国,人们的思想在封建道德文化与西方极端文化的双向冲击之下进入盲目的状态,反观家庭伦理道德方面,国外大量的颓废消极因素渗透到中国伦理道德中,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也受到国外文化的冲击,人们的价值观念变得多元化。由于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许多家庭出现“重素质,轻道德”的现象。外来自由主义思潮对国人思想带来很多便利的同时,也让我们看到其给我国家庭带来的消极影响。 1.尊重法律: 法律是社会存在的必备条件之一,无论在哪个领域,都是“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从法律与人权的角度来看,每个人生下来都平等地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与义务。每个人的权利都应当受到世人的尊重与合法的保护,每个人的权利都是平等的,当一个人的正当权益受到外来力量侵犯的时候,就有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权利。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应该将古代不平等的封建思想摒弃。司法制度正在一步步趋于完善,使之前存在的法律漏洞得到弥补。 2.重视人伦: 从人伦观念的角度来说,中国传统孝亲观是我国传承几千年的无形遗产,即使它存在着与现代社会不相符合的封建思想,但是从日本与韩国等国家都引进我国传统文化的这一事实来说,就昭示着我国传统孝亲观中的极大部分优秀思想是值得提倡的。从本文引用的案例出发,我国是传统的文化大国,自古以来都以家庭为主,个人次之。“亲人诉讼”能维护到个人的利益,但说不定也会使亲人之间的关系由此变得淡漠,“亲人诉讼”有时在人们的眼里看来就是大逆不道的。可见,“人伦”一词在人们的心中根深蒂固这是不变的事实。那就需要我们在处理事情的时候要考虑到重视人伦的问题。 3.尊重法律与重视人伦相结合: 法律是一个社会存在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人伦也是我国社会普遍重视的问题。传统文化的观念始终占据在民众的心中,哪怕时代发展得再迅速,传统文化观念都不会被人们弃如敝履,人伦问题一直会被人们放在中心的位置。因此,我们要学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什么时候应该着重考虑人伦道德问题,在什么时候又应该着重思考应用法律的问题。学会将二者有机结合,尽量在不违背人伦道德的基础上应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于新时代的人来说,是否在应用法律维权的同时又碰触家庭伦理道德,是一个值得沉思的问题。目前我国正处于转型的新时期,生产、生活方式不断进行变革,从而也导致许多问题,比如:家庭伦理道德规范的失衡、长幼秩序失衡、孝道错乱、亲人之间关系淡漠等问题。对此,我们必须牢记优秀的传统孝亲观念。从我国社会实际出发,在大力推进我国优秀传统孝亲观发展的基础上,对外来文化“取其精华”,丰富我国文化内容,共同构建社会主义新时期的孝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