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的网址是多少? 宁夏会计信息采集系统
会计信息采集
1、集体采集方式
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集体组织,登录后点击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链接,下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采集表》),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务必按照格式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准确填写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然后将《采集表》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纸质版《采集表》应加盖单位公章,各单位应认真查验本单位会计人员的相关证件,并对其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电子版《采集表》由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直接导入《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工作完成。
2、个人采集方式
由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后点击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链接,点“我已了解,进入下一步”,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和档案号后,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照片,系统提示提交成功即完成采集。
我省对所采集信息的真伪采取抽查方式,无需会计人员主动送检相关证件。其他的相关信息:可以到具体的看下 www.28px/kjzg/201101/192931.html 。
会计信息采集
如果你现在所在的地区和你会计证所在的地区是同一个省的可以直接在现在的地方采集;工作换地方的话,如果是省内的直接去调入地办理就好了,如果是省外的先做个调出,再到工作地去调入就好了
会计信息采集
你要是6月分考的,那就不用换证,因为财政局到时候就给你发的是新证,如果有特殊要求需要会计证的到考试所在的财政局去领取,这是会计信息采集内容:
关于四川省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和会计证更换工作的通知
按照财政部《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办会〔2010〕18号)要求,四川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为使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建立科学、全面、实用的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全省会计管理工作服务经济工作的水平。
二、实施办法
(一)信息采集及申请换证事宜
1、信息采集及申请换证工作统一在“四川省财政会计网”上进行。
2、信息采集及换证范围:持有我省各级财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信息采集及换证时间:即日起可办理,具体截止日期以四川省财政厅公布为准。
4、具体程序是:持证人员自行登陆“四川省财政会计网”(网址: 221.237.164.66:8080/cms/),按照“【会计许可】—【会计从业资格】—【信息采集】”步骤点击,如实填写《信息采集申请表》,再持相关资料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换证。
5、信息采集及换证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
(2)在网上自行打印的《四川省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1张,需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内容应与表内填写的工作单位一致,无工作单位者不需盖章;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持证期间学历及职称发生变更的,提交学历及职称变更后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持证期间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奖惩的,需提交相关奖惩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能证明自己能力需要在系统中标注的证件资料。
6、会计人员基本信息审核
持证人在网上申请并打印申请表,在预约时间持相关资料,到所选择的财政部门进行审核换证。对符合规定的,由财政部门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7、证书发放工作结束后,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失效,由各发证机关收回销毁。新证书档案号为会计人员身份证号,原档案号同时失效。
8、《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填报注意事项详见附件一。
(二)财政部门工作事宜
1、换证期间对于档案号与持证人员基础信息不符的,各地财政部门应以持证人的二代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机关证明等相关资料为依据,确认身份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2、换证期间对于证书丢失的人员,必须先履行丢失补办手续,然后持相关证明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原会计管理部门办理审核手续,确认身份后方可进行换证。
3、换证期间,未连续参加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06〕19号)参加继续教育,补办继续教育登记。
4、换证期间办理继续教育登记的,财政部门应要求其首先进行信息采集换证,再办理继续教育登记。
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
2009年拿到证不需要后续教育,但是你2010年和2011年没有参加后续教育培训,所以要补录信息,必须在2012年补上2010~2011年度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考试及格后方可办理。
具体情况请登陆福建省会计信息网cz.fjkj.gov/seclist.cfm?sid=4&f_cd=8&s_cd=11
查询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