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张渚镇茗岭村长岗岭最新规划? 宜兴茗岭
更新时间:2021-11-14 10:48:25 • 作者:WADE •阅读 3641
- 茗岭山的资料
- 在宜兴茗岭建一个以茶叶为主题的度假村,可行性怎么样
- 拿到了镇政府批准的宅基地,村支书却一而再再而三阻止我合法建房,我该怎么办
- 我家祖宅去年4月因小城镇归化建设被镇政府征收,总共60平米,政府已安
茗岭山的资料
所谓“茗岭山”应该是宜兴张渚茗岭镇岭下村的黄塔顶,黄塔顶是苏南山区第一高峰,海拔611.5米,目前还没有被开发,所以不要门票,保持原生态的。从常州开车去黄塔顶,先到宜兴张渚镇,沿342省道向南2公里左右到前巷,右拐沿314县道到茗岭,再向南就到了。另,岭下村就是宜兴著名的抗清的名将、民族英雄卢象升故居地。
在宜兴茗岭建一个以茶叶为主题的度假村,可行性怎么样
酷 不过宜兴已经有两个了
拿到了镇政府批准的宅基地,村支书却一而再再而三阻止我合法建房,我该怎么办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宅基地是县政府批准,别再认为是镇政府批准了
我家祖宅去年4月因小城镇归化建设被镇政府征收,总共60平米,政府已安
你不过是平民老百姓,也好意思提祖宅,羞煞人啦。北京那么大的故宫你不知道是谁家的祖宅吗?人家提了吗,人家争了吗。宅基地有三个基本规定。1.当事家庭 是本村群众(部分成员是也行)2.批准后符合一户一地规定,还有一个就是宅基地符合规划,符合的话就属于依法使用,可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符合的规划需要拆房时接受村里调整、安排,使其符合,这种情况可以称之为合法使用,当然这就可以得到拆迁补偿了。违反前面两条任何一条都可能符合收回宅基地的规定,政府可以无条件收回。另外坚决对抗村里执行宅基地规划的群众,政府可以强制执行,你掂量一下你们家的情况,可别让政府找到符合收回规定的理由了,那样你现在得到的补偿也会被收回去。60平方的宅基地能干什么,违反宅基地的定义,就不能称之为宅基地,你说话也尊重点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