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新民亚元股是国家批准了吗?请百度予以政策性解答: 亚元国际5g移动云信
兰新民亚元是传销嘛′
兰新民亚元已经被警方证实为传销。
2018年11月,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传销案提起公诉。该传销的特点是通过微信群聊、朋友圈发信息实施的网络传销,这种新型的传销方式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需要引起广大微信用户的警惕。
2017年1月犯罪嫌疑人兰某在网络上设立了亚元交易平台,2017年12月改名为文旅资产现货交易平台,该平台以互联网为载体在国内传播,没有任何实际的经营活动。
2017年9月,山东籍孙某通过微信了解关于文旅资产现货交易平台宣传资料后,将这当成发家致富的良机,通过投资2万元成为股东会员之后,通过微信群聊,并在朋友圈中大量发送“投资致富”信息,诱使他人进入平台投资,直接发展会员80余人,其间个人业绩达到了3亿余元,所有下级用户13万余人。
孙某通过发展下线共获利500万余元。孙某某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以及传销组织的扩大等起到关键性作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建湖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某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网络传销虽无人身限制,但财产损失更大,通过微信群和朋友圈发信息诱使他人上当,形式更加隐蔽,希望广大群众提高警惕,擦亮眼睛,以免被骗,造成经济损失,甚至深陷传销成为帮凶而触犯刑法。”
扩展资料:
是否是传销可以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进行判断: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参考资料来源:盐城市建湖县人民检察院-警惕利用微信群、朋友圈实施的新型传销
百度百科-禁止传销条例
亚元股权是骗局么
这种都是骗局,不要介入。
兰新民既然是诈骗公司国家为什么不治理
主流媒体和公安部门目前没有这方面信息,证明该企业是诈骗。
你可以带着证据去公安部门举报。真的是诈骗案,公安部门会甄别,会调查,
会侦查,会破案的。
亚元股权能买吗
明显的传销嘛,肯定不能做的呀。不要觉得利益好大就想去做的,真有这么好赚,那就不是随便谁都能碰到的。亚元概念来源一以为经济学家,所指的并非虚拟货币,而是实际货币,其实目前人民币也准备充当这种角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