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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自行提高贷款利息,超出部份以现金收起,不出任何凭证,这属什么性质?公安经侦受理吗?(银行擅自提高贷款利率,该如何赔偿,依据什么法律条文?)

银行自行提高贷款利息,超出部份以现金收起,不出任何凭证,这属什么性质?公安经侦受理吗?(银行擅自提高贷款利率,该如何赔偿,依据什么法律条文?)

银行擅自提高贷款利率,该如何赔偿,依据什么法律条文?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第七十四条 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Z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

(二)未经批准分立、合并或者违反规定对变更事项不报批的;

(三)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

........”

据此,银行非法提高贷款利率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当地银监会投诉,要求归还多收的利率,并处理相关的责任人

另外, 银行的行为还违反了《合同法》。银行单方面违反规定提高利率,属于违约行为,且银行的违约行为给你造成了经济损失,你可以以银行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银行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银行擅自提高贷款利率,该怎么维权?又该如何赔偿?

先与银行协商补偿你的损失,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银监会投诉银行,若不能解决问题,可以起诉银行侵犯了你的财产权,可以依据贷款合同要求赔偿。

银行擅自提高贷款利率合法嘛?

如果是你的贷款行独自提高利息是不合理的,估计没有银行会犯这个低级错误。

如果是央行(中国人民银行)提高的那就没的说了。利率的百分比不会直接提高,假如你原来的利率是年10%,你贷款的时候给你优惠30%,那么你当时贷款的利率就是7%了。现在央行发布条例说利率上涨0.1个百分点,那么你的利率就变成(7%+0.1%)=7.1%了。此时你享受的仍然是原来利率的30%的优惠。新增的利率没有优惠。

民间借贷中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超出部分的利息 ”怎样定义?

这个是原来《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2015年9月1日以后就已经失效了,所谓超出部分利息是指:如果银行的同类贷款利率是年利率6%,那么四倍就是24%,如果约定了年利率30%,那6%就是超出部分的利率,这部分不予支持,最高就是24%。

  目前适用的是”两线三区“:

  1、“两线”。第一条线是民事法律应予保护的固定利率,为年利率24%;第二条线是年利率36%,超过这个利率水平的借贷合同为无效。

  2、“三区”。如果你和债主约定的不超过24%的年利率,属于“司法保护区”,你应该按照双方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如果你和债主约定的年利率在24%到36%之间,属于“自然债务区”,如果你没按约定还钱,债主要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护,法院不会保护他,如果你愿意自动履约,法院也不反对。如果你和债主约定了超过36%的年利率,属于“无效区”,即使借款人已经付息,也可以依法要求返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