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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改制领导小组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起什么作用?(领导小组的作用是什么)

县改制领导小组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起什么作用?(领导小组的作用是什么)

领导小组的作用是什么

领导小组,是存在于中国政治组织体系中的一种特殊组织模式,也是中国所特有的一种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它们是党政系统中常规治理方式之外的补充,并在特定时期,拥有跨部门的协调权力。

在社会工作领域,领导小组也指针对某一特定项目而成立,由若干分工明确,定位不一的工作者组成,负责该项目的策划、管理、招募与实施。

在作用上,通常认为,领导小组的作用就是协调,领导小组是议事协调机构的一种,甚至与议事协调机构就是一个概念。一般是为了能够更好地协调某一项跨部门的工作,需要各个部门的领导高度重视而成立。因此领导小组的组常常多达十几个甚至二三十个组成部门,并由每个部门派出相应的正副职充当领导小组的成员,以及单独或在对口业务部门设置相应的办事机构,就是为了更好更快地在专项工作上齐心协力、全力协调配合,以达到最快速度高效率完成工作任务的目的。

事业单位改制有什么好处?对员工有什么好处?

一是身份变化,职员会从原来的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性质。

二是效益变化,改制本来就是把双刃剑,关键是看领导者,有没有水平把单位搞活。

三是收入变化,其实改制最后还主要的还是要牵动我们老百姓的利益的,要看改制方案的具体情况是否可行,是否有利于职工收入的增长。

对公司有好处,因为改革意味着部分权力的下放。比如计量局,是负责检查秤、表之类的,这个本来由政府监督,现在放开,公司可以以自己的信誉做担保,出具检查报告。这样市场就进一步放开了,和美国服务型政府就更接近了。以前都是政府负责,现在是服务,公司市场自己对自己负责。

企业改制,第一步应该先做什么?

    业改制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

    一、企业改制的目标、形式和类型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根据操作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主要的改制类型:

    (一)吸收增量型。即将原企业国有净资产作价出资,通过吸收外资、民间资本和其他法人资本入股的方式增加企业资本总量,降低企业国有资本所占比例。

    (二)存量置换型。即将国有资产在产权交易市场通过拍卖、招标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公开转让,吸收各种非国有股东投资入股,全部或部分退出国有资本,降低国有股的比重。

    (三)扩股弃权型。即在保障国有资本权益的前提下,公司制企业中的国有股东全部或部分放弃增资扩股权,增加非国有股东持股比例,降低国有股比重。

    二、改制的前期准备

    国有企业改制,是企业产权制度的根本性变革,涉及国有资本处置、与原主管部门脱钩、职工身份转变等重大问题。因此需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建“改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改制事宜。

    (二)参考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对企业改制的直接的要求或建议,考察本系统内其他单位改制的一般做法。

    (三)考虑改制资产范围、是否需要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及剥离的具体方式。

    (四)考虑改制的目标、形式和操作类型。

    (五)如果存在母子公司体制,需要考虑改制后是否成立集团及如何对目前的子公司或附属公司进行调整的问题

    (六)提出股本结构的初步构想。

    (七)提出职工安置方案,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其可行性。

    (八)提出国有土地处置方案,并向土地管理部门咨询其可行性。

    (九)与银行等主要债权人联系,提出债务承接或处置方案。

    (十)宣传动员,取得职工对企业改制的理解或认同。

    三、企业改制的基本步骤

    (一)以现有企业管理层为龙头组建“改制领导小组”,改制领导小组在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的组织和监督下,负责草拟改制方案、组织召开改制动员大会等工作。

    (二)制定改制方案,并上报主管部门获取批准,然后由主管部门报各级国资委取得预批,其中,向现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改制方案的制定,由直接持有该企业国有产权的单位或其委托中介机构承担。改制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改制企业的基本情况,主要是从企业概况、组织结构、资产状况、经营业绩、职工人数和结构等方面作简明的介绍;

    2、改制的总体思路和计划,首先是从改制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三个方面阐述企业改制的目的和意义;然后从改制主体、内容、程序等方面提出改制原则;第三是根据改制目的和原则提出改制思路和操作模式;第四是明确改制资产范围及是否采用整体改制方式等。

    3、职工安置方案。改制后的企业性质分为国有绝对控股、国有相对控股、国有不控股和国有不参股等几种形式,是否计发经济补偿金根据改制后企业形式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地说,职工安置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改制企业职工人数及构成情况;

    (2)职工安置的指导原则;

    (3)是否存在拖欠职工的各种保险、统筹内外项目等债务问题;

    (4)不同类别职工的安置办法,如内退、自谋职业、在改制后企业中留用等;

    (5)一次性安置费和经济补偿金测算,包括总金额、分类金额、发放明细及安置费用的资金来源等。

    (6)人员档案的管理和移交及保险关系的接续等;

    (7)职工安置费的管理和支付计划等。

    4、土地处置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使用数量说明:改制企业现有土地取得方式(性质)、用途、使用面积、已存在的土地抵押事项及涉及的数额;

    (2)财务处理说明:改制企业现有土地使用权的入帐方式和数额及未来的财务处置预测;

    (3)具有特殊性的土地资产要说明其历史沿革;

    (4)土地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5)土地资产处置方式(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等);

    (6)是否采用土地使用权变现方式弥补企业净资产或职工安置费;

    (7)继续使用土地的方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改制企业和改制后企业使用土地的方式和相互关系进行说明。

    5、债权和债务保全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债权的保障和收回作出说明,并及时通知债务人;

    (2)债务保全措施:制定债务分立办法;主债务分立时新出资人承担债务的承诺书和或有负债分立的相关承诺书;改制后企业对承接负债的保障措施;对剩余在改制企业中的债务的保障和活化措施等。

    6、国有资产处置预案,对可能涉及的国有资产处置的数额、方式和程序进行预计。

    7、改制后企业的发展规划。

    8、改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时间安排。

    9、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

    (三)改制企业的改制方案获得主管部门和国资委批准后,正式进入改制程序,首先需要做以下工作:

    1、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包括申请立项、中介机构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三方面的工作,主要是对改制企业各类资产、负债进行全面认真的清查,同时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核实和界定国有资本金及其权益。

    2、财务审计,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选聘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

    3、依法核销资产损失,对于改制企业清产核资中清出的各项资产损失,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各级政府的有关规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合核实认定,经批准后可予以财务核销。

    4、资产评估,改制企业应在财务审计报告基础上,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选聘具备资产评估和土地估价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改制企业的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进行整体评估。该评估报告需按有关规定进行核准,同时资产评估结果应向改制企业全体职工张榜公布,实行民主监督。

    (四)改制领导小组以上述财务资料为基础,对企业改制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1、职工安置方案需提交职工大会投票表决,以超过半数以上的职工投票通过的方案为准,并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

    2、确定土地处置方案,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

    3、确定国有资产处置方案,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五)按照获得批准的改制方案要求,由出资人决定国有产权转让底价,然后按照管理权限,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进入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产权交易市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开转让,成交后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产权交易机构对产权转让合同和有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后出具《成交确认书》。

    (六)改制企业凭《成交确认书》,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工商行政管理、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公安部门等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改制正式完成。 

在企业改制进程中如何解决职工的各种诉求

(一)企业改制工作开展之前充分调研

牵头部门应深入细致地做好改制前的调查研究,认真慎重地制定改制方案,确保方案正确和科学,尽可能避免决策失误。要充分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及时把国家的法律和党的政策传达到所有职工,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的思想认识,听取职工对改制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改革发展中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评估机制,要充分预测、评估改制有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尤其是充分分析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企业和谐改革。

(二)设立专项工作组,按照“谁改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维稳责任

企业改制过程中,可以通过设立综合协调、资产清理、职工安置、宣传信访接待、维稳治安、资产重组等专项工作组,明确各专项工作组的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制。综合协调工作组,可由经贸委或国资部门的领导挂帅,负责处理职工的来信来访问题;职工安置工作组,人员可从工信委、人社局、社保局、法制办、总工会和原企业留守人员等单位或人员中抽调组成,负责职工安置工作,克服单一部门对政策掌握的片面性,最大限度落实各行业关于职工安置的政策。起草出来的职工安置方案要再三征求职工的意见,确保安置方案不仅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而且还非常贴近企业的实际情况,具有较强的操作性。资产清理工作组要对企业资产全面进行清理,把好资产变现关,对每项资产都能坚持依法、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处置,避免“暗箱操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宣传信访接待工作组负责改制涉及的相关法律及政策的宣传,职工来信来访的接待和解释,引导职工正确理解法律和政策。维稳治安工作组负责维护企业资产安全、预防和外置突发事件,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的联系,维护企业和社区的稳定。

(三)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困难职工疾苦

分流安置职工或职工岗位变动的时候,首先要做好职工状况的摸查,对于需要给予照顾的困难职工,尽可能给予照顾,尽量把困难职工纳入城镇低保范畴,充分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在处理劳动关系、岗位变动、人员去留、利益分配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上,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依规办事,尽量避免引起矛盾加剧。

(四)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作用

改制措施出台前后,要发挥党组织在国有企业的领导核心作用,注意倾听、征求企业上下和各方面的意见,力求做到决策科学民主,制定的改制方案不仅符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而且又能最大限度地兼顾不同职工群体的合理诉求,力争在源头上消除不同职工群体的利益摩擦。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及时收集和分析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对改制的各种反应,企业高层和职工群众之间要保持畅通的沟通联系。

(五)依法保障职工的权益,积极争取职工合理利益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企业改制的案件时,要特别注意对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职工的合理利益。企业或政府在分流安置富余职工的时候,要按照企业能力,在法律和企业制度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给予优惠的补偿。对职工提出的不合理诉求,要做到耐心说服劝解,避免矛盾激化。

(六)加快企业所在社区的组织机构建设,利用社区的功能组织“离厂入区”的失业人员就业

政府应在企业改制的同时加快居民委员会建设,让失业、待业、退休等职工的户籍纳入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在办理相关业务提供政策优惠,尤其要对下岗失业的职工给予关照,为他们提供相关就业信息和中介等服务,积极促进失业、待业的职工再就业。

总之,妥善处理企业改制中的涉稳问题是当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需要各政府职能部门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在加大法制、政策宣传的同时,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正确处理好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严格依法办事,从源头上控制、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只要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对可能发生的涉稳问题有足够的应对措施,就一定能成功破解企业改制中涉及的这一社会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