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双向选择,不选就等于自动离职?
公司摆明开我,却让我说是自动离职
楼主是说因为去开死亡证明,未请假,被公司算自动离职的么?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公司的决定无效哈.不用直接找公司聊了哈.
公司降薪还安排别的岗位工作(就相当于让你自动离职)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有工作岗位的约定,单位若想调动你的岗位,必须经过你的同意,否则视为违约,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如果仅仅是一种概括性的约定,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出具书面的你不能胜任原工作的理由.如果强制性的调动工作岗位,你可离职并要求单位给你赔偿.单位直接辞退你,你可以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等.
劳动法有规定公司可以岗位调动?本人不愿意就属于自己离职吗?
1、有规定,只要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调动工作岗位2、公司违法规定可以无视3、不愿意是公司没有根据劳动合同提供给你工作岗位,可以自己辞职也可以等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一样的4、仅供参考,请找当地律师
突然强制调岗,不同意就算旷工自动离职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
很纠结到底选择离职还是不离职?
现在很多企业下班时间都比较晚的.但是个人认为:如果下班晚不影响您的正常生活,并且在公司有较大的发展.年前了,就不要折腾,一般的企业在年前是不招工的,除非您有特殊的才能.
不辞而别,算不算自动离职
1、很明显属于自动离职.2、前提条件:没有进行任何的工作交接程序3、可以邮寄通知书给对方,并保留相关证据.
职位双向选择与传统委任制有什么不同?
职位双向选择是一种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可以相互选择的方式,即指求职者可以向不同的用人单位应聘,然后根据自己的偏好来择业,而用人部门也有权利根据组织本身的需求和条件来选才用人.而传统委任制的则往往是硬性的指派,被指派的人员与接收单位通常只能服从,而没有别的选择权,因此,前者更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更有利于个人职业生涯成长,也有利于组织合理科学用人.这是字面上的理解.当前我国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实行着双向选择的用人机制,传统委任制大大被打破,但是双向选择的配套环境远未健全.
什么是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有什么后果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如果无故自动离职,会有什么后果?
严重的按照旷工处理,一般情况下按照辞职处理,离职后没有经济补偿金,造成单位损失的单位还可以追究责任.
劳动法规定什么叫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过,自动离职并不影响工资按出勤结算,但劳动者自动离职的,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需要赔偿用人单位经济损失.也就是说,工资照出勤结算,损失按规定赔偿,分别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