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叫有限公司不叫无限公司 为什么叫单位不叫公司
为什么只有叫有限公司而没有叫无限公司的?
现在大部分都是有限公司,无限公司很少了。有限公司通常是指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是说假如你的投资失败,你那件公司欠别的公司的钱而你没有办法去还清债务,你申请破产的话,你不需要偿还所欠的债务,你亏的只是本来投资的那一笔钱。
不过还是有无限公司的~无限公司是说你投资失败,申请破产后,别的公司会用你的私人物业和财产去填补你公司以前所欠的债务。
一、依据<公司法>成立的公司是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成立的企业是无限公司
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的,但却允许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些企业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成为公司,并且由企业业主直接承担无限的企业责任。
为什么现在的公司都叫“有限公司”而不是“无限公司”呢??
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在公司的类型上曾经有过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等类别,但在长期实践过程中,无限责任公司由于股东投资风险太大,责任过重,不利于广泛吸引投资,在当今世界各国都不是主要的公司形式,股份两合公司也基本名存实亡,作为现代企业典型组织形态的主要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在立法时充分考虑当今世界的做法及我们国情实际,只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类型。也就是说,我国公司法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
所谓有限公司,简单理解是指其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最基本的区别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资本不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为什么公司叫有限公司而不叫无限公司?
“有限公司”指的是法律意义上的“有限责任公司”,我国商法对此有明确解释,通常的理解是,公司承担的经济责任是有限的,不能追溯到股东的私有财产。比如王某是A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A公司破产清算后还有100万的债务,这时王某也不用将自己的房子、车子、老婆孩子卖了抵债。
与“有限责任”相对的,还应该有无限责任公司,但不这么叫,形式也有多种,一般的有合伙公司、个体商户等等。所以说某个人破产了,那就是他真的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