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把什么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 中央一号文件的成效
城乡融合发展的战略意义是什么?
统筹城乡发展,是相对于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而言的,它要求把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纳入整个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进行通盘筹划、综合考虑,以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为最终目标,统筹城乡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环境建设,统筹解决城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打破城乡界线,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共同繁荣。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质是给城乡居民平等的发展机会,通过城乡布局规划、政策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等手段,促进城乡各种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不断增强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缩小城乡差距、工农差距和地区差距,使城乡经济社会实现均衡、持续、协调发展,促进城乡分割的传统“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向城乡一体化的现代“一元经济社会结构”转变。一句话,统筹城乡发展,就是让城里有的农村也有,让城里人过的好生活农民也一样能享受,农村和城市齐步前进。
统筹城乡发展,包括一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内容:一是统筹城乡发展思路;二是统筹城乡产业结构调整;三是统筹城乡产业结构调整;四是统筹城乡配套改革;五是统筹国民收入分配;六是统筹行政管理体制。
我国现阶段统筹城乡发展,就是要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具体内容就是:
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长效机制。造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财政和金融对农村的支持不足。这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把国家建设资金的投入更多地转向农村,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并对今年明确提出了“三个高于”的原则:“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这无疑是今后几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大动作”,也是一个重要转向,表明党和政府已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特别是调整国家建设资金的投向和结构,由以城市建设为主向更多地支持农村建设转变。在“三个高于”原则要求下,公共财政将更多地向农业农村倾斜,这对于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快形成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和投融资体制,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是新阶段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条件。
加快形成有利于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市场体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市场体制包括许多内容,当前农民最迫切的要求是要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的转移就业,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由之路。因此,在加快城镇化进程中,应当通过加快完善市场体制来为农民提供更多、更便利、更公平的就业机会。
加快形成有利于促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的机制。农村发展的滞后还突出地反映在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方面。在以往较长的时间里,由于受财力的限制,政府对农村提供的公共服务不足,农村的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主要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己办,与城镇差距很大。近年来,这种状况已经开始发生变化。中央在2003年初就提出了“国家今后每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在2005年的“1号文件”中,对此再次作了明确规定。此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又提出:“增加对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投入,从多方面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国务院将从2006年起,进一步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支持力度,到2007年将全面免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学杂费,到2008年将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城乡融合的关键是什么?
城乡融合,最重要的是应该是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以及解决农民进入城市后的生计问题。否则,永远是空谈
依据中央一号文件分析三农问题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近发表的中央一号文件全面分析了当前农业和农村形势,明确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重大方针政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党加强“三农”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三位长期研究“三农”问题的经济学家,他们的意见可能对读者理解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有所启迪。
建设新农村是一个全面的目标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全面的目标,绝不单纯是搞新村建设,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
建设新农村的首要任务,就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我国农业的发展始终承担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增加农民收入的双重任务。因此,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基本目标。
新农村建设要在着力解决直接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各类生产生活问题的基础上,切实加强乡村规划,使乡村的建设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乡村建设规划的实施是一项长期任务,既要着眼于改善村容村貌,又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的意愿,充分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既要坚持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的基本原则,又要便于农民生产生活,体现地方特色。建设新农村,农民是主体,要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
建设新农村,离不开新型的农民,良好的社会风貌,完善的村民自治机制。要培育和造就新一代“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要发展基层民主,通过完善“一事一议”和村务公开等制度,保障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解决“三农”问题上的三个重大突破
中央党校“三农”问题研究中心秘书长曾业松: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主要内容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今天我们是在实行城乡统筹战略,逐步走向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既标志着我国的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更高的阶段,也表明我们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趋势,顺应现代化建设和农村全面发展的要求,既体现了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原则,也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反映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解决“三农”问题的规律性认识不断深化,既是“三农”问题认识的质的飞跃,也是解决“三农”问题政策定位的根本转变。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解决“三农”问题上实现了三个重大突破:
一是提出“把解决‘三农’问题当作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思想,反映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性认识非同一般。从实践来看,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既重农村生产力发展,更重农民利益。既重城乡统筹发展,更重制度创新。这和传统的重视农民力量而忽视农民利益的重农思想有着根本区别。
二是提出“两个趋向”的重大判断。同时切实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和“多予少取放活”及“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连续三年制定新的“一号文件”,做出一系列重农补农的决策。
三是抓住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环节,依据农民是农村的主体、农业是农村的重要产业、农村是农民和农业的载体的原理,将解决“三农”问题统一到新农村建设上来,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并把它作为我们党新世纪的重大奋斗目标。
新农村建设要真正带给农民实惠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工作部部长韩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这个根本指导方针,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推进。当前,应集中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真正带给农民实惠。
“十一五”时期是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新农村建设要开好局、起好步,必须集中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真正带给农民实惠。
应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特别是调整国家建设资金的投向和结构,由以城市建设为主转向更多地支持农村中小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广大农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在逐步实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同时,不断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其教育质量。加大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构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新机制。
逐步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看病难、医疗费用高、医疗保障程度低,是当前农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大病户的医疗负担,但保障水平仍然偏低,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应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逐步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逐步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完善农村“五保户”和重病、重残人群的供养、救助制度,逐步提高供养、救助标准,完善救助方式。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养老保障方面,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和社会养老保险相结合,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农业部对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哪些措施 形势与政策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精神,农业部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部署今年农业农村经济重点工作,巩固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意见》指出,2016年,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优的良好态势,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全年粮食产量继续保持在12000亿斤以上。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继续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农业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成为新亮点。农业绿色发展大步迈进,农药使用量继续零增长,化肥使用量自改革开放以来首次接近零增长。农村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和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
《意见》强调,2017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要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工作主线,以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重点,着力培育新动能、打造新业态、扶持新主体、拓宽新渠道,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把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作为主攻方向,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核心目标,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突出绿色发展,聚力质量兴农,使农业供需关系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新的平衡。
《意见》提出,今年要重点抓好6方面36项重点工作。一是稳定粮食生产,巩固提升粮食产能。要加快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加快现代种业创新,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二是推进结构调整,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要继续推进以减玉米为重点的种植业结构调整,全面提升畜牧业发展质量,加快推进渔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建设,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启动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三是推进绿色发展,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要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大力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全面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扩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规模,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四是推进创新驱动,增强农业科技支撑能力。要加快推进重大科研攻关和技术模式创新,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加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和区域技术中心建设,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五是推进农村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要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意见,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垦改革,加强农村改革、现代农业和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加快农业法律制修订、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加快推进和提升农业对外合作。六是完善农业支持政策,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要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推动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业创新,扎实推进农业产业扶贫。
《意见》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工作主线,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整合力量资源,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要强化试点示范,着力发现典型、树立标杆,由点带面推动工作。要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合作,构建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要加大宣传力度,为推动“三农”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大力倡导想干事、敢干事,以过硬作风和一流业绩树立农业系统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