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实际上有些概念并没有恰当的语词来表达它。如:道、太极? 应用文的语言应做到
举例说明应用文的语言为什么必须做到简明得体
1. 准确
准确,就是要正确地、恰当无误地表达出所要表达的内容,用词用语含义清楚,概念恰当明确,不产生歧义,不引起误会,无溢美之词,无隐恶之嫌。
要做到语言准确,必须要把握词语的分寸感和合适度。特别是要区分同义词、近义词在适用范围、词义轻重、搭配功能、语体雅俗、词性差别等方面的细微差别。
要做到语言准确,还要注意语意鲜明,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辞,以免产生歧义,延误工作。如“大致尚可”、“有关部门”、“条件许可时”、“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等表达含糊的词应谨慎使用。
2. 简明
简明,指文字的简洁、明白,用较少的文字清楚表达较多、较丰富的内容,要“有话则长,无话则短”。要做到简明,首先要精简文意,压缩篇幅,突出主干,把无关或关系不大的内容删去。其次要反复锤炼,提高概括能力,杜绝堆砌修饰语,适当使用缩略语,如“五讲四美”等。第三,要推敲词语,锤炼句子,一句话就能说明白的决不用两句话,一个词能概括清楚的决不用两个词。恰当地运用成语、文言词语等,也有助于语言的简明。第四,要注意用词通俗,不用生僻晦涩的字句。应该指出的是,“简”要得当,不能苟简,要以不妨碍内容的表达为前提,绝不能为简而生造词语、乱缩略、滥用文言,不能让人不明白或产生歧义,引起误解。
3. 平实
应用文是为解决实际问题而写的,它的语言重在实用。一个字、一句话,往往至关重要。为了便于读者理解,应用文语言应力求平实。行文时多用平直的叙述,恰当的议论,简洁明了的说明。比如公文,它具有行政约束力和法定的权威性,因此,用语必须朴素、切实,不能浮华失实,不能乱用形容词或俚俗口语。
应用写作要求用语平实,但平实不等于平淡。我国历史上保留下来的许多文章既是应用文,同时又是文学佳作。
4. 得体
应用文实用性强,讲究得体,一方面要适合特定的文体。按文体要求遣词造句,保持该文体的语言特色。如公文宜庄重,调查报告须平实,学术论文应严谨,社交文书需较浓的感情色彩,广告就常用模糊的语言,使用说明书则需具体实在,商业交际文书要委婉,合同书则要精确等。另一方面要考虑作者自己的身份,阅读的对象,约稿的单位,行文的目的,甚至与客观环境的和谐一致,恰如其分。比如需要登报或张贴的,语言要通俗易懂,需要宣读或广播的,语言应简明流畅、便于朗读;书信的写作,要根据远近亲疏、尊卑长幼的关系使用相应的语言;公文的写作要根据不同文种和行文关系而使用相应的语言,否则就不得体。总之,作者应针对性地运用得体的语言取得最佳的表达效果。
概念是什么意思,请简单的举例说明下,通俗易懂,不要太复杂。
例如,概念设计。就是一种最初的设想,还没有没有具体的产物。 比如我要做一个跑车会飞的那种。是也是一种方向。又比如说。你脑子里要有个概念,就是有个想法要干嘛的意思。
《老子》的“道”为什么不可说? [原]求答案
读《老子》,自然要问道家的中心概念“道”是什么意思。可《老子》第一章第一句话就当头一盆冷水:“道可道,非常道”[1]——“道”是不可解说的,一说就不是真正的道了。如果有人对你说:“我有个绝妙的东西。”你问:“什么?”答:“不告诉你!”绝对让人扫兴。不想告诉就别说,卖弄什么?不过,《老子》的“道”的确不能解说,不是卖弄,真的不能说。还好,老子没说“不能说”不可解说。我就为你解说一下“道”为什么不能说。 “说”是什么意思? “说”、“解说”不是万能的,不是任何东西都可以被“说”。因为,“解说”要借助文字或口语,形成陈述句。比如:问:“丰田是什么?”答:“丰田是一个日本的汽车品牌。”或问:“狗是什么?”答:“狗是一种动物。”“丰田是一个日本的汽车品牌”和“狗是一种动物”都是陈述句。陈述句的语法结构为“A是B”。在以上两个例子里,“A”是“丰田”和“狗”,“B”是“日本的汽车品牌”和“动物”。“A”、“B”两个位置只能代入名词。这是中学的语法知识,很简单。只要我们认真回顾一下这些知识,就能明白“道”为什么不能说,也就是不能把“道”放在“A”的位置造一个陈述句。请注意,不论在“B”位置代入什么名词,B名词包括的范围都必须比A名词大(至少要相等,但绝对不能小),陈述句才可能成立。“日本的汽车品牌”包括丰田、本田、日产等,比“丰田”大;“动物”包括狗、猫、猪等,比“狗”大。可以用图形表示如下: 这个结构不能颠倒过来,如果说“动物是狗”,把大圈圈往小圈圈里塞,就错了。现在明确了,所谓陈述句,所谓“解说”,就是把一个小圈圈装进一个大圈圈里[2]。而《老子》的“道”,是一个囊括一切的概念,一个最大的圈圈,没有比它更大的圈圈。如果你能设想出一个更大的圈圈,还起了个名字叫“一”或别的什么,那“道”就是你那更大的“一”,而不是原来小一点的那个“小道”。反正,“道”就是最大的圈圈,是“大道”,不可能放在“A”的位置造出一个合逻辑有意义的陈述句。所以“道”不能用陈述句表达,是不可解说的。而且,因为“道”是最大圈圈,所以连这个圈都画不出来。“至大无外”,一画个圈,就有了圈外的部分,就不是最大。如果非要用陈述句结构表达“道”的话,就只能把“B”位置空着,说:“道是——啊,伟大呀!”这不叫解说,这叫抒情!那么,既然用“道”不能造出合逻辑有意义的陈述句,不能作有意义的语言解说,可否说“道”就是一个无意义的概念,可以置之不理呢?不是!不能用语言解说,不等于没意义! 语言的局限性 语言,尤其是我们用得最多的文字和口头语言,有很大的局限性,有太多的东西是语言无法表达的。比如,我打篮球扭伤脚了,满脸痛苦。你问:“怎么啦?”我说:“打球扭着脚了。”并指指脚踝处肿得鸡蛋大的鼓包。哦,你明白了,并说:“快坐下……”你明白了我的痛苦,身同感受,很有同情心。但这个“明白”是不是我“说”明白的呢?是,也不是。所谓是,的确因为我一说,你就明白了。所谓不是,如果你没有扭伤过脚,仅凭我一句话就能理解吗?当然你经历过其他的疼痛,可以用其他的疼痛来想象。但万一你没有经历过任何疼痛,我的话、我的表情对于你来说就变得莫名其妙了。也许你会戳着我的鼓包惊讶:“里面塞了个鸡蛋吗?”就像晋朝的那位司马衷小昏君说:“老百姓没饭吃,为什么不吃肉粥呢?”[3]晕!成功的语言交流是建立在共同经历基础上的。准确地说,语言本身没有意义,它只起指示作用,指示你可以用哪种曾经有过的感受来对应我的感受。“疼痛”两个字或两个声音并不直接造成你疼痛,所以它们不是疼痛。《楞严经》中,佛祖把语言比喻为手指,把语言所指示的对象比喻为月亮,强调不可混淆二者,说: 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当应看月;若复观指,以为月体,此人岂唯亡失月轮,亦亡其所指。(《楞严经·卷二》)意思是:就像有人用手指指着天空说:“看,月亮。”你应该顺着他的手指看月亮,而不应盯着他的手指头说:“是呀,这月亮真漂亮。”如果以指代月,不但不可能认识月亮,也不可能理解手指的指示作用。所以,我们要把词汇、语言跟它们所指示的对象、体验区分开来。只要你能体会到这一区别,马上就能意识到:语言是贫乏的,而我们的体验、我们生活在其中的世界是无限丰富的,有太多太多可以体验、可以领会的东西,却是语言无法解说、无力表达的。《老子》的“道”不可说,仅仅意味着语言无力表述它,而不是它不可感受、没有意义。可是,在哪儿能感受到“道”呢?可是,在哪儿不能感受到“道”呢?随便拿一瓶矿泉水,就是“道”,但要看你能否从非语言层面去感受它。让我们先从语言层面开始感受一瓶矿泉水吧。我拿着它问你:“这是什么?”答:“这是一瓶矿泉水。”再问:“‘一瓶矿泉水’是什么意思?”粗略地回答:“就是可以喝的一瓶水。”这是很日常、很正确也很“语言”的回答。如果哪本辞典能大到把“一瓶矿泉水”收进词条,其定义也大致如此。问题是,“可以喝的一瓶水”能代表我手里拿着的这个东西的全部功能吗?当然不能!它除了可以喝,还可以用来砸人、用来镇纸、用来当射击的靶子、用来支撑我一个要倒的模型……那么,“一瓶矿泉水”到底有多少个“非喝”的功能?回答只能有一个——无限。可是,当我们把“一瓶矿泉水”的语言标签贴在这个“无限”的身上以后,它的丰富多彩顿然消失,被剪裁成单一的“可以喝的一瓶水”[4]。 跳出语言的桎梏 语言,是一个可怕的杀手[5],杀死了丰富、杀死了生动,也杀死了联想、杀死了创造,还杀死了真情、杀死了“道”!大都市不但是一个商品过剩的大超市,而且是一个语言过剩的大杂烩。在这里长大的人,离开教科书和辞典的语言眼镜,就成了睁眼瞎。我们的技术在“进步”,可我们的精神、我们的心却在退化。我们看到的只是汽车、天桥、男人、女人……这太单调了!那不是汽车,不是男人,不是女人,不是语言的标签,而是一个个的无限!到了这无限的层面,就完全脱离语言了。这时,我手里再晃着那个被普通人狭隘地称为“矿泉水”的东西问:“这是什么?”你能怎么回答?你可以微微一笑,也许只能以微微一笑作答[6]。太好啦!如果你不是在做秀,如果你真是因为感受到那无限的丰富而会心一笑,你就感受到“道”了。这无限丰富的世界,这由一个个无限,或者说由无限的无限组成的无限,是多么的引人入胜!“道可道,非常道。”这不可解说的“道”,正正引领着我们摆脱语言的桎梏,迎接真实的人生!庄子说: 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7];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庄子·杂篇·外物》)意思是:鱼篓是用来捕鱼的,得了鱼就忘了鱼篓;兔网是用来捉兔的,得了兔就忘了兔网;语言是用来表达意义的,得了意义就忘了语言。我去哪里找忘了语言的人,来与他说话呢!太妙了!和忘了语言的人“说话”,一切尽在不言中,不就是知己吗? 好啦好啦,对这不可言说的“道”,我已经说得太多了,已经画蛇添足啦。有人对老子也提出类似的意见:既然道不可说,为什么还给它安个“道”的名字呢?《老子》的解释是: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老子·第二十五章》)意思是: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勉强为它取个字叫“道”,勉强为它取个名叫“大”。但不论怎么说,还是着了语言的痕迹。所以,魏晋时期的玄学大师王弼有如下评论:王辅嗣弱冠诣裴徽,徽问曰:“夫无者,诚万物之所资;圣人莫肯致言,而老子申之无已,何耶?”弼曰:“圣人体无,无又不可以训,故言必及有。老庄未免于有,恒训其所不足。”(《世说新语·文学第四》)意思是:王辅嗣(即王弼)年轻时去拜谒裴徽,徽问:“无,确实是万物的本原,孔圣人不肯论及,而老子申述起来没完没了,为什么呢?”王弼说:“圣人体悟到万物始于无,而无又不可解释,所以不说无,只谈有;老子、庄子不能超脱世间之有,就总是不断地解释他们把握不足的无。” 关于道和无的关系,我下一篇再解释,再画蛇添一足。 注释:(1)道可道,非常道:此句有三种理解。其一为“道不可以解说,一解说就不是真正的道”;其二为“道是可以用语言来表述清楚的,但它并非讲具体个别局部的道理”。其三认为“道可道”应释之为“道可以践行”或“可依道奉行”。本文从第一种理解。《老子·第一章》的全文是: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P>(2)陈述句“A”项与“B”项的外延关系有两种,一种是文中谈的“B”外延大于“A”外延,另一种是“B”外延等于“A”外延,如“长江是中国最长的河流”。但不论是哪种外延关系,都不可能把“道”代入“A”项而做出符合形式逻辑规则的陈述。(3)《晋书》记载:“及天下荒乱,百姓饿死,帝曰:‘何不食肉糜?’其蒙蔽皆此类也。”即:等到天下大乱,老百姓都饿死了,皇帝(即晋惠帝司马衷)还说:“怎么不吃肉粥呢?”他的愚蠢无知就是这样。(摘自《二十四史全译·晋书·惠帝司马衷》卷四,帝纪第四,页81)(4)文中提到的只是一瓶矿泉水的各种功能。其实,除了功能之外,它还有形状、颜色、质感等更多方面,都是“一瓶矿泉水”这个词无法包容的,足见词语是何等的挂一漏万!(5)不可否认,语言有它好的一面:它使人们可以更方便快捷地交流,而且可以摆脱面对面的实时限制。但也不可忽视语言的陷阱,它使人们对鲜活的世界视而不见。老子说:“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老子·第四十三章》)不用语言的教导,无所作用的效果,天下很少人能做到。现代教育的毛病之一,就是说话太多、看书太多了。(6)中国的禅宗就是起源于这微微一笑。《五灯会元·卷一》记载:世尊在灵山会上,拈花示众,是时众皆默然,唯迦叶尊者破颜微笑。世尊曰:“吾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法门,不立文字,教外别传,付嘱摩诃迦叶。”意即:佛在灵山法会上,突然停止宣讲,顺手拿起一枝金菠萝花,似乎要给大家看。当时在座众徒都不知何意,一个个默不做声,只有十大高足之一的摩诃迦叶,脸上忽然露出会心的微笑。佛于是说道:“我有清净法眼,涅槃妙心,能够明见实相无相,其中妙处难以言说。我当不立文字,以心传心,于教外别传一宗,首先传给摩诃迦叶。”(7)有人说:“得鱼忘筌”就是忘恩负义。本文不对此道德问题进行讨论。
如何看待意识与实践二者的关系
识。这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把握:第一,先有物质,后有意识。科学发展证明,在意识产生以前,物质世界早已存在,而意识只是在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阶段,人类出现以后才产生的,不是从来就有的。第二,意识是人脑的机能。人脑是产生意识的物质器官,没有人脑就不可能产生意识。意识对人脑这一高度发达、高度完善的物质器官的依赖,反映了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第三,意识是物质的反映。人脑固然是产生意识的器官,但人脑并不能自行产生意识,这是因为仅有一个健全的人脑,如果不参加社会实践,完全脱离物质世界,就不能产生意识。 ⑵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首先表现为意识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它不仅能够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够正确地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其次,更突出地表现为意识能够反作用于客观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