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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资助对象有哪些 学费代偿往届能申请吗

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资助对象有哪些学费代偿往届能申请吗

大学生入伍代偿及学费资助对象有哪几种?

首先,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二条规定,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学费补偿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关于关于该补偿代偿的数额是有规定的,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六条 国家对每名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计算,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国家助学贷款停止发放。第七条 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可以按规定申请获得学费资助。国家对申请学费资助的退役复学的高校学生每学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学年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的金额进行资助;每学年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第八条 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年限标准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应达到的学制规定年限,即是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学制规定年限,即是学费资助的年限。专升本、本硕连读学制在校生,在专科或本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实际学习时间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本科或硕士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本科已学习时间或硕士已学习时间计算,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以前专科学习时间或本科学习时间不计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中职高职连读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按照高职阶段实际学习的时间计算。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的期限,为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剩余期限。复学后继续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资助范围之内。第九条 国家对获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按照上述原则和金额,在学生入伍时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退役复学后学生学费资助,实行一次性申请、一次性审批,经费一次性拨付学校。 其次,关于该问题中数额的填写,应该根据实际缴纳的数额填写,做到实事求是即可。

助学贷款 代偿

若毕业之前 贷款 没有还清,是不是拿不到毕业证?——毕业就是毕业,有毕业证和学位证,学校没有权利扣留。如果学校不给或者有条件给,都是违规的。另一点,助学贷款是国家给的,学校只有协助催收的作用,真正催收是银行。一般来讲,毕业了就开始要归还助学贷款的利息,本金一般是4年后还清。具体可以问问学生处,他们比较清楚。学生处不清楚,就职业问贷款银行。

大学期间的贷款,如果在毕业之前还清,是否可以申请代偿?——还清了还怎么代偿呢?代偿是没有还清的情况,国家根据你的工作情况,符合政策的,就由国家给你还这笔贷款。

最后,助学贷款虽然有国家旗号,但毕业工作了,就和普通的商业贷款没啥区别,不按照要求归还本金和利息,就要被央行列入信用不良,征信受到影响。以后再贷款买房买车,甚至做生意,就贷不到了……

三支一扶志愿者到底享受哪些政策?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吗?

自己搜一下有关文件就是了,

摘一部分我和服务单位签的协议书吧:

第一条 甲方权利

1.在乙方开展工作,并享有于乙方他同类人员相等的办公条件以及免费住宿等基本生活条件。

2.服务期间,国家给予每月1000元的生活、交通补贴,并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取得《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4.服务期内人事档案由县(市、区)人才中心免费管理。

助学贷款不会替你代偿的,每个月的工资也不会及时发,

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代偿

当然可以!不过这个贷款要交很多很多材料,程序很繁琐。要填一个家庭情况调查表,这个表格要有当地民政部门盖章……

申请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贷款金额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

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