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烧山判多久 不小心放火烧山判多久
大火烧山判多少年
大火烧山可以判处多少年,要依据具体的情节而定,如果人为原因造成的,无论是故意的还是过失造成的,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放火烧山要判几年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
二是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三是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又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本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私建筑物或者是其他公私财物。实施的对象包括工厂、矿山、油田、港口、仓库、住宅、森林、农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物。这里所说的其他公私财物是指上述公私财物以外的,但性质与其相似的,比较重大的公私财物,而不是指上述公私财物以外的一切公私财物。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第五十七条对于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扩展资料
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114条、115条第一款的规定,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追究。国家林业局、公安部2001年5月9日发布实施的《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十公顷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放火罪
火烧山3000亩要判多少年
你好。根据刑法规定,失火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火罪的情节轻重,最高法院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中规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烧山80亩以下,一般认定为情节较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下是一个判决:
本院认为:被告人徐某在森林地带放火烧杂草,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轻信能够避免而引起森林火灾,烧毁森林面积126.6亩,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认罪态度好,依法从轻处罚。为维护公共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不小心放火烧山 自首要判多久 会不会从轻处罚 过火的面积比较大 有判缓刑的可能吗
过失加投案自首,有判缓刑的可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